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 分公司承包合同书甲方: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乙方: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 分公司 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座机: 甲方因经营进展需要,拟将在 设立的“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 分公司”发包给乙方经营
双方就经营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如下: 一、乙方对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 分公司的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营业执照的年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分公司第一年缴总公司管理费 缴费时间为自合同签订后,一次性缴清当年的全部管理费
以后每年按当地实际情况面议
)二、承包期间,甲方委派乙方担任 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 分公司 的负责人,并出具书面手续
一、甲方职责 1
对乙方的工程安全、技术、质量、进度、现场文明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对乙方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资料进行审批
有权要求乙方配备工程需要的管理人员,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若乙方不能全部履行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应在 3 日内,拟定方案并实行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将实际情况及时汇报甲方,甲方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理
若发包方不能按合同履约,甲方协助乙方(包括必要时实行法律手段)向业主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二、乙方职责1
乙方按合同要求组织该项目的施工管理,该工程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资金自筹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情形应如实向甲方汇报,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满足施工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和特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在甲方与发包方所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各种协议)及相关附件,乙方已经充分理解,完全接受并承诺严格遵守
承担甲方与发包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方所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