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劳动合同期满须付补偿金案例叶某是某汽车公司的司机,在单位连续工作 11 年,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是五年,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是三年,此后一年一签
第 11 个年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被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叶某的月薪已有 3000 多元
当时,叶某想“终止就终止吧,按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计算,也可以领到 4 万多元了”
没想到单位却告知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叶某不服也不信任,遂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但被驳回,上诉到法院也被驳回
点评:像叶某这种情形,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情况就不一样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一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叶某续订劳动合同,属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制度推行了 10 多年,劳动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已根深蒂固,很多劳动者也知道并无奈接受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转变观念了
2签约两次后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案例张某是深圳市户籍员工,在一酒店工作了 18 年,从保安员一直做到保安部经理
月薪也涨到了 6000 多元
张某文化程度不高,老婆又失业,因而很珍惜这份工作,平常也勤勤恳恳
没想到,酒店换了总经理后,张某等一批老员工被终止了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
张某要求按《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与企业签订长期合同,被单位拒绝
张某申请仲裁,也未获支持
点评:按原来《劳动法》的规定,具备三个要件,劳动者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三是劳动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