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外经贸变更申请 外国人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 X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申请签证延期的,应当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 7 日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延长居留证件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外国人办理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签发停留证件,审批时限为 7 个工作日,办理居留证件及延期、换发、补发,审批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 业务 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用人单位按以下顺序提交材料,从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办结,不需要外国人亲自到窗口,不收费。 1、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及法人章(附件 1);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免除资格证明,若无职业资格证书,由外国人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 2 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拟聘用的外国人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5、用人单位的聘用意向书(必须是中文,并加盖单位印章)(格式模板见附件 2); 6、用人单位需聘用外国人的原因报告(必须是中文,并加盖单位印章)(格式模板见附件 3); 7、个人简历(外国人本国文字及中文翻译件各一份,翻译件需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8、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证明(中国境内的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检”,国外的在“中国驻外使、领馆指定机构体检”); 9、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到市外经贸局(市政府 366 房间,电话 83635911;属于金州 XX 县区管辖的企业,直接在金州 XX 县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职业签证通知函电。该外国人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通知函电》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z 签”。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工作证的代表免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凭工作证和登记证直接到市政府 366 房间办理职业签证通知函电]业务 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外国人持职业签证入境后十五日内,凭许可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持下列材料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不需要外国人亲自到窗口,不收费,可即时办结。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2、用人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