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私募基金合伙协议企业(有限合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条款页码1. 总则 2 2. 合伙人 4 3. 出资 6 4. 合伙事务执行8 5. 合伙人行使权利的方式9 6. 合伙人特别授权9 7. 执行事务合伙人10 8. 投资业务12 9. 信息披露16 10.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13 11. 会计及报告14 12. 新合伙人入伙的程序17 13. 退伙、除名、继承及权益转让17 14.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9 15. 违约责任20 16. 保密 20 17. 不可抗力21 18. 通知 21 19. 争议解决办法22 20. 附则 22 21. 文本 23 22. 其他事宜23 合伙人签署页24 附件一 全体合伙人基本信息25 附件二 合伙人通知方式26 1.总则1.1 释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1.1 本协议,指《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1.1.2 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1.1.3 现金管理,指除用于满足项目投资之外,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1.1.4 预期收益,指根据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根据过去投资业绩、经验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政策, 对未来收益的估计和判断, 该收益是预期、 且并不是真正的已取得或者必然取得的, 并不代表普通合伙人、 管理人向有限合伙人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1.1.5 预期年化收益率,仅指根据上述预期收益计算的收益率(日收益率、周收益率、月收益率)换算成年收益率来计算的,是一种理论收益率,并不是真正的已取得或者必然取得的收益率。1.1.6 成立日,对于本有限合伙而言,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1.1.7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1.1.8 关联有限合伙,指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正在或可能将会管理的其他人民币或外币私募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1.1.9 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指该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与该人同受其他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人。此处的“控制 ”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对于个人而言,指通过惯常认为有支配力的关系支配个人活动的权力);“共同控制 ”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