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承载能力检测鉴定报告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单位检测日期2014 年 7 月 26 日~ 28 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鉴定内容主体结构承载能力检测鉴定鉴定类别委托鉴定检测鉴定依据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4.《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07 )1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 13-71-2006)11.建阳地区投资公司福州服务楼建筑、结构图(工程编号82022-1)鉴定结论经现场调查、勘测,本工程上部结构由(1-11)-(A-B)轴、(1-10)-(C-F)轴 2 个结构单元组成 (以下简称Ⅰ区、Ⅱ区),Ⅰ区一层、二层为框架结构,三层为新增钢结构,Ⅱ区为框架 - 抗震墙结构;Ⅰ区一层层高为2.7m ,二层层高为5.33m ,三层层高约为3.7m ;Ⅱ区一层层高为2.7m ,二层层高为3.8m ,技术层层高为2.2m ,三层~十四层层高为3.0m ,十五层层高为3.3m ,十六层层高为3.7m ,十七层层高为3.2m ;Ⅰ区房屋高度约为11.73m ,Ⅱ区房屋高度为54.9m ;该工程约于1987 年建成,地处抗震设防烈度7 度(0.10g) 区,二类场地,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墙抗震等级为二级,结构平面示意图详见附录图1~图 11 。⒈上部结构检测结果⑴经调查、勘测,Ⅰ区(A-1/A) 轴跨度由原设计6.0m变为4.2m ,层数由二层变为三层,第三层为新增钢结构层;(1-2)-(A-1/A)区域 -2.700 ~±0.000 标高内原设计为楼梯,现状取消楼梯并在±0.000标高处新增简易钢结构楼板;(3-5)-(A-1/A)区域 -2.700 ~±0.000标高内新增钢筋砼楼梯;(5-7)-(A-1/A)、(9-11)-(A-1/A)区域±0.000标高处新 增 简 易 钢 结 构 楼 板 ; (6-7)-(A-1/A)、 (9-1/9)-(A-1/A)、 (1-1/9)-(1/0A-A)区 域+5.330标高原空洞处新增简易钢结构楼板;(10-11)-(1/A-B)区域±0.000 ~ +5.330内新增楼梯 ;Ⅰ区所检框架柱、梁截面尺寸与设计基本相符;Ⅱ区(1-2 )-(F-2/F )区域±0.000标高处部分楼板被凿除并新增钢筋砼楼梯通往-2.700标高; (10-1/10)-(C-F)及(5-8)-(F-2/F)在±0.000 标高处新增钢筋砼楼板;技术层(3.8m ~6.0m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