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合同书甲方:乙方:身份证: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相互尊重的原则,甲方将位于纳雍县发展大道绿化工程树坑挖掘、种植土土方回填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 项目名称:(二) 施工内容:1、树池土石方挖、转运、清理平整及维护。2、树池、花池带所需种植土的挖、运输、回填、整形及维护。(三) 工程单价:1、树池包挖除土石方和土石方外运、清理平整及维护,经双方议定一次性包干价,每一个树池按65 元结算。2、树池、花池带所需种植土的挖、运输、回填、整形及维护,经双方议定一次性包干价,每立方按38 元结算。(四) 工程量: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计算工程量。二、施工期限:本合同内容从 2012 年 月 日开工,至 2012 年 月 日之前完毕。有效工期20 天。三、结算方式:1、 该土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收方计算,工程完成总土方工程量一半后,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50000 元,用于乙方支付油费等开支。其余工程款工程完工一个月后支付。乙方完成树池总工程量一半后,甲方支付乙方每人每天 20 兀。其余树池工程款完工后支付。2、 乙方租用甲方挖机,每月14000 元,由乙方自行承担油费、驾驶员费。该租金从乙方工程款里扣除。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的施工工作。2、 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和计算工程量。3、 如在约定工期内,因天气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停工,甲方允许工期延后,但乙方有效工期为20 天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 乙方应按甲方放线和施工要求进行土石方开挖,如违反要求造成超挖,甲方有权拒绝超挖部分验收。2、 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需返工时,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造成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偿返工。4、 余土弃置场地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5、乙方挖土和土方运输中所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施工运土的施工便道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6、因乙方原因导致道路、桥函、电缆(线)、现有管道及其它设施的损坏,乙方承担责任。六、施工安全:1 乙方应教育操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及施工人员的安排。2、在施工期间,乙方注意安全,如万一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