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本章包括绿地整理、苗木起挖运输、苗木栽植、苗木假植、大树移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
二、质量标准均以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为准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3-99) 2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CJ/T24-1999) 3
《城市园林苗圃技术规程》(CJ/T23-1999) 三、本章除定额表所列工作内容外,均包括各子目施工准备工作,施工现场50米范围以内的苗木运输、绿化栽植后施工场地周围2米以内场地清理以及苗木栽植( 从淋定根水之日起计) 后 10天以内的种植养护
超出以上范围则另行计算
四、有关规定及说明1
本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按一、二类土考虑, 若遇三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
34系数,四类土定额人工乘以1
76 系数,冻土定额人工乘以2
20 系数 ( 土方类别划分见第七章 )
本定额苗木种植是按原土还原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全部客土,可按人工换土相应子目计算
设计规定种植土中须掺入部分沙子、煤渣或木糠的,按设计规定比例乘相应人工换土定额计算
本定额苗木种植成活率按100%考虑,苗木补损率按表一规定计入种植定额苗木材料消耗量内( 即定额表括号内的苗木消耗量)
表一补损系数不适用于发包人供应苗木及大树移植,这种情况的成活率要求及补损责任由合同约定
本定额除花卉、草皮、水生植物外,其他苗木种植基肥消耗量( 定额表中括号内的基肥消耗量) 按设计规定计算 ( 即表二中的换土量×设计规定的基肥比例)
种植棕榈类苗木,按种植乔木相应规格子目计算
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项目,按设计规定另列项计算
苗木价格采用本定额时, 苗木材料的合同价格应为到达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价格 ( 即包括苗木出圃、包装、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 ,编制标底、报价及预( 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苗木起挖、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