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登记编号 : 绿地· 太原半山国际花园约克郡工程土方工程、地基处理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绿地· 太原半山国际花园约克郡工程工程地点:太原市长风街东环高速路口以东发 包 方:上海绿地集团太原置业有限公司承 包 方: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南路699 号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方(甲方):上海绿地集团太原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绿地· 太原半山国际花园约克郡工程土方工程。1.2 工程地点:太原市长风街东环高速路口以东。1.3 承包范围及内容:一期工程场地内的土方的挖、运、回填,场地平整、大面积土方平衡、地基处理,便道等。1.4 承包方式:本 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包挖运土方、回填、机械所耗用的油料及维修等一切消耗,以及各种管理、办证等规费均包括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包干方式,乙方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等关系。第二条合同工期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2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 合同工期: 除非特殊原因, 否则乙方应在 2007 年 9 月 15 日之前完成地基处理工程。2.3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非乙方原因。2.4 发生不可抗力, 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2.5 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第三条工程质量3.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 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3.2 质量达不到设计、 规范等验收标准时,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为每发生一处质量不合格甲方处以5000 元以上的罚款,同时乙方必须进行整改,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工期不予顺延。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 监理的验收和确认。 但通过验收后并不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