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甲方: 荆州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荆州电视台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行政管理条例的规定,就甲方在乙方即荆州电视台投放广告业务事宜共同商定如下合同条款:一、合作期限、合作方式、合作内容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合作方式为:由甲方根据自身营销推广的需要,分阶段对乙方形成广告发布计划,由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发布时段、价格及金额后实施
3.合作内容为品牌推广、营销内容发布及双方协商同意的新闻采集与发布
二.合同总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合作期限内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乙方的广告投放量为人民币 36000 元整,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三.广告价格及折扣1. 合同期内甲方投放广告,享受乙方常规广告优惠执行价格;2. 《江汉风》中插播 30 秒广告,执行价格为 1800 元/期,共发布 20 期
3.播出计划(见附件)_四.付款方式: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广告款叁万陆仟元整
如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广告计划直至欠款到位
五.甲方的责任、义务1.甲方所提供的广告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若因广告发布内容虚假失实、或引起歧义及其他结果而造成的法律纠纷或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甲方发布广告必须提前 2 个工作日将广告录像带提供给乙方(电视游动字幕须在当天下午三点钟以前),否则造成无法按时发布广告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要求发布广告时,应详细注明发布的广告内容、频道、时段和发布期限,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由乙方及时安排并核算广告发布次数及费用
在任一单项广告或宣传发生前,应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且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保存,以便查对、核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