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横店幸福里住宅还建项目全程销售代理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就甲方开发建设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横店正街“幸福里”住宅还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全程销售代理事宜,达成本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项目1、项目名称:横店幸福里住宅还建小区二期 [ 暂定名 ] 。2、销售内容: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横店正街“幸福工业园区”住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合同合作范围的总销售面积约为 38000㎡左右 [最终根据甲、乙双方核定的实际委托面积为准,甲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产生]。3、由于本项目属政府还建工程,考虑到甲方与政府的合作结构原因,乙方可根据实际的销售情况要求按栋进行销售,如销售情况良好,甲方有义务配合继续完成与政府协商的工作。二、销售代理范围及期限1、甲方委托乙方本项目策略推广、广告创意、平面表现、销售代理等事宜。2、销售代理委托期限:本项目销售期限自项目进场公开预售之日起 [ 即开盘 ] 之 后 15 个月为止 ,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正式预售当日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双方签字确认]。3、销售代理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对外发售的物业[包括:住宅、商铺、车库等]。三、甲、乙方权责;1、甲方权责:[1]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委托销售范围内的房产,代理期间产生的所有销售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注:鉴于甲、乙双方友好的合作关系,乙方同意甲方预留项目 3%的物业作为自用机动销售[关系户处理等],该部分销售甲方按自行确定的销售价格并按双方约定乙方费用收取标准的 50%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且该套物业的价格不计算在乙方销售代理的销售均价内;如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预留部分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销售,则所销售金额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甲方应按自行确定的销售价格,并按双方约定乙方费用标准 100%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且该套物业的价格不计算在乙方代理的销售均价内。[2] 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以确保楼宇销售的顺利进行。若因甲方的资料合法性导致的各项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分,与乙方无关。[3]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双方约定的 30 个工作日内提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