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院托管经营合同 甲方: :***医院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联合办医优势,加快医疗卫生事业进展,进一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进展的决定》(中发[1997]3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6 号文件)和新医改的精神,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医院交给乙方实行整体托管
为了使托管工作合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托管原则 1、医院托管后坚持三不变原则,即:资产归属不变;独立法人不变;医院功能不变
2、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托管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乙方新投资形成的财产(设备除外)和产生的效益一律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托管费用 1、押金:在合同签字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交押金**万元整,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押金加利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2、管理费: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每年度向甲方缴交管理费人民币***元整,第一次管理费一年一交,第二次半年一交,提前一个月付;第三次及以后半年一交,提前三个月付
第三条 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十五年,自 2024 年 2 月 日至 2027 年 2 月 日止
第四条 托管内容 甲方医院的所有资产和经营管理权全部委托乙方管理使用,包括: 1、甲方医院的全部资产(含土地房屋、设施设备、药品、低值易耗品、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 2、甲方医院的绿化与院内道路设施建设; 3、甲方医院所属下属单位的各种资产; 4、甲方医院一切临床医疗、计划生育、保健免疫等业务
第五条 医院移交 1、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的全部财产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
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全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2、在移交时,甲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法人登记证、预防保健许可证、药品调剂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