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西省工业企业节能自愿协议试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并加快建立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相适应的工业节能新机制,经讨论,决定在全省工业企业中开展节能自愿协议试点,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如下:一、试点的目的和意义节能自愿协议是指为达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政府与用能单位或行业组织自愿签订协议并实施的一种节能管理活动。它的基本形式是:工业企业(行业)在政府政策的引导和鼓舞下,就一定期限实现一定节能减排目标,自愿与政府部门签订协议,作出承诺,并付诸实施。 经过二十多年的进展和完善,目前,节能自愿协议已成为发达国家推动节能和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政策工具。自 2024 年,山东省政府与济南钢铁集团、莱芜钢铁集团开展节能自愿协议试点获得成功后,节能自愿协议在上海、福建、南京、宁波、扬州等省市得到广泛推行和应用,到 2024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签署节能自愿协议,成为国家部委与企业签订的第一份有关节能减排的自愿协议。因此,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开展工业行业(企业)节能自愿协议试点,既是探究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企业节能工作实际的政府节能管理新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推动我省节能事业持续进展,促进我省工业切实转变进展方式的有力措施。二、试点工作目标1、讨论在政府和企业建立节能自愿协议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体系。2、建立科学可行的企业节能(或节能减排)目标体系。3、建立节能自愿协议政策支持和综合评价体系。三、试点期限本次试点基准年为 2024 年,试点期可以为一年,即截止到 2024年底,也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截止到 2024 年底,第二阶段截止到 2024 年底。四、试点选择对象1、全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列入国家千家节能行动企业。2、承担了国家、省、市重点节能减排项目的企业。3、其他同意参加本次试点的工业企业或非工业企业。五、试点工作程序1、各设区市讨论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各设区市选择确定试点对象。3、各设区市组织试点企业制定节能(或节能减排)目标。4、各设区市政府或工信委(经贸委)与试点企业签订节能自愿协议(协议格式与内容可参考附件《节能自愿协议技术通则》)。5、各设区市组织对试点企业节能措施、节能效益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综合评价。六、试点政策安排建议1、现有优惠政策向试点企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