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合同起止日期: 自二 0 一 年 月 日起 至二 0 一 年 月 日止 合同签订日期:二 0 一 年 月 日附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章指派律师及联系人 1
1 乙方指派律师 (简历见附件)在 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期间担任甲方法律顾问;1
2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特点及乙方律师的专长,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派乙方其他执业律师为甲方提供服务;1
3 甲方指派 为联系人,负责书面转达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文件和资料;乙方指派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如一方或双方改变联系人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章 服务范围及期限 2
1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2
1 就甲方具体咨询事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2
2 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2
3 为甲方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供相应的意见和建议;2
4 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经济合同或者重大项目的谈判,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2
5 应甲方要求,每年不少于两次向甲方员工进行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或者举办专题讲座、培训;2
6 应甲方要求,发布律师函及启事;2
7 及时向甲方提供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最新法律动向,进行法律风险提示;2
8 就甲方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对已经面临的债务纠纷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2
9 就甲方日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