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口货物运输合作协议编号 与中丝国际仓储运输成都公司为促进国际货物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进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有关海运、空运、陆海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业务合作,共同达成协议内容如下:一、委托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丝国际仓储运输成都(以下简称乙方)于成都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2.1 甲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乙方安排出运
2.2 甲方订舱,应在发运前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进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 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托运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和甲方订舱公章
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条款
同时,甲方需于托运单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2.4 乙方负责承办甲方所委托之出口运输业务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文件交接工作,乙方依甲方要求的装期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 30-45 天内乙方可将有关核销文件、单证提交甲方
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
如因其他原因遗失甲方单据,由乙方负责补办或协助补办,并承担有关补办费用
另外,甲方不得以未取得海关退税、核销单据为由拖欠拒付乙方的运杂费
否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单证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为止
2.5 甲方所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
2.6 甲方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