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维修保养合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合同甲方:地址:签约日期: 电话:传真: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为使 现有的消防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的要求,依照产品的技术标准,结合具体使用情况,向甲方提供消防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的维修保养服务。确保消防系统运行在最佳工作状态,为甲方之消防安全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服务合同。(一) 乙方承担甲方的维修保养项目,该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有: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消防中心联动系统。(见附录 A)备注: 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派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先着手解决甲方消防系统现存的各类问题。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日探产品配件,并免费为甲方更换及主机调试。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我公司只针对对主机进行版本升级、除尘、内部各电源电压的测量与调整;对备电的测试;对各基板的负荷(劳损)测试;对主机侧外部线路的绝缘测量。对于主机外部的各类探测器、手报等报警设备的测试均由甲方负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报警系统故障检修至末端设备,联动系统故障检修至被联动设备的24V 接口处;若故障问题因线路或设备损坏时均由甲方负责对线路的维修与设备的更换,我公司提供技术指导。4 对于防排烟系统、水系统、电梯、防火卷帘门,乙方配合信号的测试,并对信号故障进行维修;防排烟系统、水系统、电梯、防火卷帘门等防排烟设备本身问题,由甲方联系相关厂家处理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单独结算,不包含在消防维护费之内。5 主机至现场设备模块及联动模块至被联动设备之间的线路损坏需更换时,由甲方负责更换。(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壹年。(三)维修保养费用:1 甲方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 元。(设备损坏、零件更换费用另计)。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5%即人民币 元。剩余维护保养费分三次在每季度开始前 10 天内支付,每次支付合同总额的 25%即人民币 元。 上述维护保养费为壹年工作合同之标准。(四)甲方的义务:1 甲方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配合乙方报警主机部分的维护保养工作。 2 甲方负责制定季度维护保养具体时间,并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3 在乙方对报警主机进行停机维护期间,甲方全面负责报警区域内的人工防火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