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清关运输协议委托方 :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江苏省联运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南京市中山南路 49 号商茂世纪广场 14 楼 C2电话: 025-86893300 传真: 025-86893300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综合运输的有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定:一、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货物进出口运输,清关等事宜。二、 双方义务2.1 甲方的义务2.1.1 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全套报关资料并详细提供货物名称、商品编码、报关抬头等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及时安排清关。单据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1.2 甲方委托乙方以正本提单换取提货单,货权所有人为甲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时,准确表明收货人或凭指示的收货人的全称、地址及联系方式.2.1.3 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全,不符合中国海关规定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延误,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2.1.4 货物的包装应当根据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或以足够保证货物长途运输安全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2.1.5 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乙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别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费用;2.1.6 如需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或收货人;应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同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实际费用;但假如变更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时,乙方不予接受。2.2 乙方的义务2.2.1 乙方在单据齐全并且货物到港后安排清关,并应及时将关税,增值税票复印件传真至甲方,甲方应及时缴清关税,增值税,如因甲方未及时缴清税金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报关过程中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积极协商处理。2.2.2 合理调派运输工具,按甲方的要求完成运输任务,并负责除起运地和目的地以外的转运过程中的货物装卸,并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保持安排的运输工具处于“适合运输”的状态,装货的货箱保持箱门密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实行措施,保证运输质量。2.2.3 乙方在清关需要的单据齐全情况下,在货物到港后 7 天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相应之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