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术演出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演出一事(以下简称“演出”)之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演出要求:1、演出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总计 日(内含彩排和正式演出)。2、演出地点: 。3、演出内容: 。4、演出人数: 人。5、服装要求:专业演出服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1、演出总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甲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方支付总费用的 30%计 RMB: 元整,演出前一天支付总费用的20% RMB: 元,演出结束一周内,付清剩余款项。付款币种为人民币。三、甲方责任1、甲方保证提供乙方演出场地时间的正常使用,且保证乙方在使用该场地期间(包括进、退场,布置期间不受任何非政府部门第三方的任何干扰)。2、甲方负责协调有关该场地活动的一切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提供对于本场演出而言足够、充分、方便的必要设备予乙方使用。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甲方违约,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四、乙方责任1、乙方需在演出规定日期内进行本合同所规定之演出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演出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将视作乙方违约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演出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活动,不得自行场内任何地方自行活动、参观。若由此发生不必要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演出中不得破坏甲方场地上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五、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首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2、如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六、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成立,并于甲方演出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全部到达乙方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以上规定不可缺少,否则为无效合同。2、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乙方人员名单,演出及排练场次,经双方确认的活动方案等)构成完整的整体,合同正文与附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