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青州一正有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产品区域代理协议甲方(供货方):青州市一正有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代理方): 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合作、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在 区域内为甲方代理“一正”品牌有机食品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并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和权利: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开发经营的所有有机食品供乙方在合同区域代理销售,包括有机黑山猪、跑山鸡、蛋、有机面粉、杂粮、有机香椿、有机蔬菜等系列有机产品,并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一正”商标和包装,乙方一次性交纳加盟费 元,凭甲方授权书及代理协议办理有关市场准入手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甲方在乙方区域设立办事处(视区域不同情况确定),并派员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协调、监督、管理,乙方有义务为办事处提供办公、生活等便利条件,费用由甲方自理。甲方在不影响乙方销售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在本区自行开发客户,公司办事处代表公司对乙方向本区域以外的销售活动进行协调。双方合作一年后,公司不再自行开发客户,已经开发的客户资源全部转乙方管理。3、甲方负责品牌的统一推广和建设,负责提供乙方统一市场开发所需的各种宣传资料,负责生产以及示范基地建设、产品的认证和市场准入的基础工作,乙方自行设计的宣传活动材料由乙方自理。二、乙方责任和权利1、合同期内乙方获得甲方在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经营代理权。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办事处的协调、管理。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设立“一正有机食品”专营店,并按甲方的统一风格设计门店和室内外广告,按甲方规定的统一连锁加盟调拨价格提货。3、乙方作为区域总代理首次购货额不低于 20000 元,年度购货额不得低于公司规定销售任务。完不成公司销售任务,进货价按标准代理价提高 3%结算,并自动失去独家区域代理权,但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可作加盟店之一经营。圆满完成年度购货额任务,甲方将根据完成情况给予 1 万元以上奖励和 1-3%的返利,同时给予一定样品、业务、广告费补助。乙方提货需坚持先款后货制度。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价格政策,甲方将对乙方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时监督抽查。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降低进货价格优惠比例、直至取消代理资格。5、乙方订货必须先上报年度经营计划,“两节”集中供货计划必须提前十个月预订,预定数量执行可上下浮动 20%(上浮20%部分甲方必须保证供货,超出 20%部分甲方有供货能力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