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火龙果联营种植合同甲方:贵州省望谟县蔗香乡移民村坝潮组村民乙方: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解放西路 76 号曹尚林为推动望谟县农村产业经济进展,应望谟县果蔬产业办招商引进,到望谟县蔗香乡开发种植火龙果,以带动望谟火龙果产业化进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岭鹅沟大河边的土地 亩,其中玉米地 亩,荒坡 亩,参予乙方入股联合开发种植火龙果。入股合作开发种植期限为 15 年,即 2012 年 7 月 1 日至2027 年 6 月 30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再议,不再合作基地地园内全部附作物归甲方所有。四至界限:东抵 ,南抵 ,西抵 , 北抵 。二、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壹年内不栽种,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三、生产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为提高亩产经济效益,乙方生产管理期间用工,甲方有优先权,管护自家的股份土地与乙方另计酬劳。四、合作生产管理期间,若遭受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共同承担损失责任,互不追究任何责任。本着有福同享,有难同担的原则。五、甲方用于入股的土地应是无纠纷的土地,若因土地发生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不得放牛、马、猪进入果园遭踏破坏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一切设施。六、甲方与乙方合作开发种植合同期,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道路交通畅通等,甲方要提供方便,不得阻碍刁难,收取不合理费用。若有人偷盗破坏,甲方要按当地村规民约处理当事者。七、合同期,果园土地若被国家、单位征用,产生的赔补问题以征用实际面积以国家测量为准,土地补偿部分归甲方所有,其它设施和地面附作物补偿部份(按荔枝补偿标准),按 3-7 进行分配甲方 30%,乙方 70%,乙方有继承权、转让权、抵押权。八、违约责任: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合同条款,违约一方负责赔偿对方投入资金和财物的经济损失。若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基地无条件全部归甲方;甲方单方自行收回土地,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一切经济损失。九、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组长: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