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外墙电动整体升降脚手架施工合同发包方: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沪)〈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沪)完成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外墙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脚手架(以下简称“爬架”)分项工程,双方达成以下条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工程概况、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南宁市凤岭北路南面 3、建筑面积:27000 米 4、承包方式:工程专业承包二、工作范围: 采纳“ZL-93”“爬架”,共 36 台机位,从标准层第 3 层开始搭设 4 层高,架子高 12.6 m 双排钢管脚手架,提升到 33 层及完成现图纸可提升屋架层的提升工作。内容包括“爬架”搭设、提升、下降、人货电梯开口及整体架与外墙建筑结构临边防护,埋预埋孔,扎安全网,脚手板(或铺竹笆)、踢脚板等工作(不包括底部机位平台铺板);根据外墙装饰逐层下降到 3 层楼面。三、承包方式: 3.1、“爬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乙方总工审批后提供给甲方总工审批; 3.2、乙方提供提升设备,如承重托架、水平桁架、竖向框架、电动葫芦、防坠器、防外倾、电缆线、提升梁、斜拉杆、手拉葫芦、穿墙螺栓、连接螺杆、预埋件、电控箱、配电箱、接地线、防尘布、机油、黄油、必备工具等。 3.3、包人工、包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 3.4、不包括“爬架”以外的挑架、落地架等。 3.5、乙方免费为每栋楼开卸料平台口六个、人货电梯口二个、塔吊附墙口各一个,由甲方提供准确的位置。四、合同价款 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贰拾元/㎡(20 元/㎡),建筑面积 27000 平方米,共计伍拾肆万元整(540000 元整),该价款不含税金,一次性包干,税金由甲方向乙方开出代扣代缴证明支付,发票应全额提供给甲方。五、付款方式: 乙方提升设备进入现场,甲方支付进场费伍万肆仟元整(54000 元),脚手架顶提升至第 12 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 元),提升至 19 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 元),提升至 26 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 元),提升至 33 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 元);脚手架底部下降至 25 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 元),下降至 17 层支付伍万肆仟元整(54000元),下降至 8 层支付伍万肆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