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汇丰园商业写字楼临时管理规约东营市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营汇丰园商业写字楼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保持物业区域内良好的商业环境,现就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及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以下约定
本规约对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二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当办妥物业入住有关手续
第三条 使用房屋应当遵守以下约定: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室内的管线发生堵塞或其它故障,应及时修复
3、不得在公共走廊、窗户搭装外伸衣架、雨蓬、天线和其他影响他人和通行的设施
4、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通讯、排水、排污、消防、智能安防等公用设施5、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进行喧闹的聚会、舞会等
6、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不得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7、不得利用房屋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如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举报
8、不得通电于围墙、围栏等设施,以免误伤他人
9、不得改变房屋窗户玻璃颜色,粘贴反光膜;不得在玻璃及外墙上粘贴标语广告;不得超出门窗平面以外安装防盗门、防盗网及纱窗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0、屋顶天台务必保持干净和美观,不得有违反规划进行封闭、搭建、改造和占用公用面积为己有等行为
11、业主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由物业管理企业备案
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通知承租人履行相应义务,遵守业主管理规约
12、转让房屋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