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与 EPC 总承包合同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方: 乙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1.1 项目经理:指甲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2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3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4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方约定。1.5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6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各省建设厅、各地、市、县建委(建设局)。1.7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第 6 条 6.1 款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8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9 图纸:指由乙方设计并提供,满足甲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10 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1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2 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日,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1.13 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暴风雪、洪水、地震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事件。第二条 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1 批准文号: 2.3 资金来源:2.4 承包范围: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5 承包方式: EPC 总承包 2.6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2.7 合同价款: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2.8 合同价款构成:包括设计费、制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