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砂石料加工承揽合同甲方: 乙方: 一、总则:1、甲方已与四川 XX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就四川省 XX 至 XX 高速公路 XX 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2、业主已取得了位于 砂石料场(以下称“ 料场”)的砂石开采权,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由甲方负责组织对 料场进行开采,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编者注:此处应根据具体情况修改,就其他承揽项目而言,一般此条件是承揽方所具备的。]3、乙方具有相应的资金、人员、设备和管理能力,并已充分了解 料场砂石开采、生产加工、成品运输合同的具体情况,同意承揽该合同。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揽 料场的砂石料开采、生产加工和成品运输等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基本权利(1)在满足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自有人员、设备等进行合理调配,在甲方的监督下自主组织砂石料的开采、加工和运输等相关事项。(2)享有自有设备和生产线的所有权、使用权。2、基本义务(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业主和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不得损害公共利益。(2)乙方应依法足额缴纳砂石开采、加工、运输过程中有关的各种税、费。(3)乙方在开采、加工和成品运输过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废”等有关环保、水保的相关事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在开采及生产加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砂石开采、生产加工、成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对因实施本合同而发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乙方应自行取得为实施本合同而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在河道内搭建的临时生产管理设施须经当地水利管理部门、业主及甲方同意。(6)乙方应为其雇员投保人身意外损害险;并为已运抵生产场地的自有设备办理设备保险和运输车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乙方还应为本合同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工程保险。上述所有保险费用均已包含在砂石材料的加工单价或运输单价中,乙方未办理上述范围保险而发生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7)乙方应根据《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