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卡萨尚街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 重庆翊扬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营业执照号: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期限、租金标准及结算方式一、租赁场地1、租用方式:乙方租用商铺属于有偿租用
2、甲方同意将坐落于重庆市长寿区康民路 2 号卡萨时间商业街 1 号楼 1层自编 1 、 2 、 3 、 4 、 6 、 7 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762
35 平方米(平面图详见附件 1,以下称“租赁单位”)出租给乙方作经营使用
(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3、本租赁单位处于抵押状态
4、签约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侓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政府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 8 年,由 2012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0 年 09 月 30 日止
(免租期在内)交付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如交房时间推迟,则租期顺延
2012 年 10 月 01 日至 2013 年 03 月 31 日为第一期免租期;2013 年 10 月 01 日至 2014 年 03 月 31 日为第二期免租期
2、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通知其进场装修后 5 天内办理商铺交付装修手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并进场装修,其后至 2012 年 10 月 01 日期间为免租装修期,乙方保证在2012 年 10 月 01 日前完成装修和开张营业
免租期和装修期除租金以外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约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假如届时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续租权
如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租,同时自动放弃优先续租权
乙方如不续约,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