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窗台板、楼梯石材采购、加工合同 需方:赤峰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法律规范及赤峰地方近年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文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 西城尚景小区 A2 区 10-13# 住宅楼、 G4 商业、 G5 幼儿园
2 工程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小新地组团
3 承包内容及方式: 甲方将西城尚景小区 A2 区 10-13#住宅楼、G4 商业、G5 幼儿园的窗台板、楼梯踏步、立板、平台石材加工制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 材料要求:1、窗台板材质为 25mm 厚花岗岩(桃花红),要求:倒圆角 1/4 圆
2、休息平台板材质为 20mm 厚花岗岩(罗源红),要求:600*600mm
3、踏步板材质为 25mm 厚花岗岩(罗源红)
4、踏步立板材质为 20mm 厚花岗岩(罗源红)第三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第四条 材料单价: 元/㎡(含加工价)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质保:1、付款方式:2、质保:乙方保证按甲方订货要求及所提供的样品材质供货,保证运输过程中无损耗,到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车,如出现损耗过多或尺寸偏差大的,花纹与甲方要求偏差的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结算时将扣除该部分
第六条 工 期:6
1 合同工期:所有石材定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全部运至现场,如违约每延误一天罚款 1000 元按天累计,甲方结算时将扣除该部分
第五条 甲方责任1、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 负责乙方所卸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乙方责任1、 必须仔细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在项目部的管理,并积极配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