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 销 合 同供货方:地 址:法人代表:电 话:经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邮箱(E-MAL)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传 真: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权责对等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条款1.1 先款后货:发货前货款已收到。1.2 跨区域销售:指乙方直接将甲方产品向本合同指定区域外客户供货(甲方认可的跨区域连锁超市和国际卖场除外)。1.3 刹价:指低于甲方规定正常供价(非促销等)出售产品。扰乱市场价格体系的行为。1.4 计划目标责任书:甲、乙双方为实现共同的利益,扩大市场份额而制订的阶段性计划目标。1.5 全款:实际到货之合同价值金额,或甲方财务认可的实际应付货款金额。第二条:经销内容及区域:2.1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经销甲方自有品牌(在“□”中选择打“√”)XX□ XX□ XX□ 2.2 甲方指定乙方经销甲方认定品牌的区域为: (市区 、县城、市、县、地区、州、)/ 特别需注明: 。2.3 价格: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执行,若因不可预测因素作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义务3.1.1甲方保护乙方的区域经销权,合同期内不向授权区域内乙方以外的客户提供合同以内的产品,合同以外的产品不受本合同的限制。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1.2甲乙双方未签订《经销合同》,甲方不保证乙方区域经销权。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品项经营甲方产品,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和配合。3.2 乙方义务:3.2.1乙方每月完成销售计划,做好市场基础工作。3.2.2乙方应保有自身至渠道各级客户的相关销售资料,甲方有权调阅。3.2.3不窜货、刹价、无扰乱市场秩序之行为,否则,同意接受甲方的处罚(详见《窜货管理规定》)。 3.2.4不截留促销政策、无乱加价等损害分销商利益、不得采纳虚报、乱报或无中生有的行为骗取甲方市场投入的支持,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取消对乙方的销售奖励及各项支持,直至取消经销权。3.3 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条件——乙方对甲方有出现以下行为之一,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按甲方《关于退、换货的规定》向甲方退回甲方的产品,对清帐目后退回货款。3.3.1在合同期内甲方向合同区域内其他客户直接供货(甲方认可的跨区域的连锁超市和国际卖场除外)。3.3.2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出现严重问题。3.4甲方终止合同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