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销商合同书甲方:内蒙古大力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了拓展市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 授权1、甲方选择乙方为 北京 (省、自治区、直辖市) 所有渠道 经销商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下销售甲方公司的产品
3、甲方将对乙方销售的产品进行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工作的督导视察,做好各类统计记录等工作
第二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时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代理商的管理制度;合同到期如乙方对甲方服务及产品满意,则乙方可以要求将合同顺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确定新年度任务指标
第三条 产品价格1、提货价: (详见价格表)
2、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中甲方制定的市场价格体系,不得以任何名义提高或降低零售价格销售产品
零售价(详见价格表)
第四条 合同任务额及奖励
1、合同期限内,乙方截止三个月时销售额必须达到 万元
截止六个月时销售额必须达到 万元,全年销售额必须达到 万元
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资格并终止合同
本合同续签时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任务量双方再另行拟订
2、经销商年度完成规定奖励额度:星级 累积数量 获奖比例 奖项一星 10 万元 1% 0
1 万元产品二星 20 万元 1
3 万元产品三星 50 万元 2% 1 万元产品 四星 100 万元 2
5 万元产品五星 500 万元 3% 15 万元产品3、甲方允许乙方在所代理区域内设二级经销,二级商可以与甲方签订经销协议,二批商的溢价(溢价是指乙方的代理价和二批商的发货价的差价部分,二批价格减去乙方经销价为溢价)部分归乙方,甲方在收到二批商的货款后 3 日内把溢价部分返给乙方
第五条 订货、开票、结算及运输方式1、结算: 除双方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