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美国 1999 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文档来源:保险 所属分类: 国外法律 原文时间:1999-09-24 00:00 (美国参议院 1999 年 9 月 24 日草案) 第一条 简称;目录 (a)简称一一本法可简称为"1999 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b)目录一一本法的目录如下: 第一条简称 目录 第二条定义 第三条本法的适用 第四条其他法律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承运人和船舶的义务 第七条运输合同 第八条散装货物的重量 第九条承运人和船舶的权利与免责 第十条放弃权利;增加责任;共同海损, 第十一条关于特定货物的特别协议 第十二条灭失或损坏的通知 第十三条时效 第十四条区别对待竞业的托运人 第十五条废除 1936 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第十六条提单规则对进口货物的适用 第十七条生效日期 第二条 定义 〈a〉一般规定一一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l〉承运人一一是指契约承运人,履约承运人,或海上承运人。 (2)契约承运人一一是指与货物托运人签定运输合同的人。 (3)履约承运人一一"履约承运人",是指: 〈A〉一般规定一一"履约承运人",是指: (i) 履行,承诺履行,或组织履行运输合同项下契约承运人的任何义务的人;但是 (ii) 仅限于条款(i〉中所述的该人,直接或间接地应契约承运人的要求或受其监督或受其控制而行为这一范围,不论该人是否为该运输合同的一方,或是否被列明于该运输合同中,或是否负有该运输合同项下的法定义务。 (B)除外一一-尽管有〈A〉次项的规定,但是"履约承运人"不包括以下的任何人(契约承运人除外): (i)托运人或收货人雇佣的人;或 (ii〉托运人或收货人雇佣的人的受雇人、工作人员、代理人、承包商或分包商。 (4)海上承运人一一"海上承运人"是指拥有、经营或租用用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船舶的履约承运人。 ,(5〉运输合同一一 (A〉一般规定一一"运输合同",是指: (i)经海运或部分经海运部分以一种或多种其他运输方式运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输的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提单(或类似单证〉,不论其是否可转让,且不论其为印刷的还是电子的;和 〈ii〉租船合同下或依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或类似单证), 不论其是否可转让,且不论其为印刷的还是电子的,自其调整承运 人和提单或其他合同的持有人的关系时起即可。 〈B〉某些合同除外--"运输合同"不包括: 〈i〉专门用于五大湖、内河,或其他内陆水域,或大西洋沿岸运输的国内贸易合同; (ii)租船合同、海上货物运输总合同和功能相当的类似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