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美国硕士/博士专用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QQ: 邮箱: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受托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和教育部颁发的留学示范合同的内容要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留学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项目及费用1、委托人申请赴 美国 留学,要求受托人提供如下服务项目:选校咨询、申请学校、签证服务及境外服务
2、委托人向受托人交纳的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中介服务费¥ 30000 元,第二部分是名校申请附加费,费用依据申请到学校的排名和奖学金的情况收取,标准如下:(1)排名第 130 名之后(不包含第 130 名)的学校,收取人民币 0 元;如申请到奖学金,依照第一年奖学金 15%的标准支付给受托人
(2)排名第 100 名到第 130 名(包含第 130 名)的学校,收取人民币 5000 元;如申请到奖学金,依照第一年奖学金 15%的标准支付给受托人
(3)排名第 61 名到第 100 名(包含第 100 名)学校,收取人民币 10000 元;如申请到奖学金,依照第一年奖学金 15%的标准支付给受托人
(4)排名第 31 名到第 60 名(包含第 60 名)学校,收取人民币 15000 元;如申请到奖学金,依照第一年奖学金 15%的标准支付给受托人
(5)排名第 1 名到第 30 名(包含第 30 名)学校,收取人民币 25000 元;如申请到奖学金,依照第一年奖学金 15%的标准支付给受托人
备注:排名标准依据签约当年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的学校综合排名
计划申请的学校名单需经委托人认可签字并作为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