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美容院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美容院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预约金人民币 ,剩下 整于 月 日支付。二、乙方付款后甲方将美容院店内钥匙含店内所有物品如数交给乙方。三、自签订合同日起,店内所有的收入与支出归乙方所有和支配。四、甲方三年内不准有附近 米开类似美容养生馆。五、甲方不得煽动附近居民、店内顾客、员工给乙方造成损失。六、甲方内手法及知识,以及店内顾客的情况交给乙方。七、如乙方跟房东合同未达成协议,那甲方和乙方所签定合同终止,甲方必须向乙方全额归还乙方资金。八、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不含顾客剩余卡项和剩余产品卡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租赁转让协议甲方:乙方: 甲方将位于布吉荣超花园 12 栋 5 号时尚芭莎美容养生馆租凭权转让于乙方经营,租约于 2024 年 3 月止,乙方具有续租优先权,具体续租事宜由乙方管理处协商,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