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演 出 合 同 书甲方: 三亚市教育局乙方:海南省民族歌舞团甲乙双方就甲方邀请乙方演出活动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甲方责任和权利(一)甲方邀请乙方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晚上 7:00 在三亚技工学校报告厅参加“三亚海棠湾”杯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闭幕式晚会文艺演出
(二)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演出需要的电源(三相四线制,380V、500 个KW 以上),并配备电工人员协助乙方工作,负责乙方演出饮水、演出餐、演出需要的桌、椅等物品
(三)甲方负责做好乙方演出期间场内观众及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演出顺利圆满完成
(四)甲方负责支付灯光、音响设备租赁费用贰万圆整(20,000
00元)及排练演出节目费用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 元),节目单壹仟陆佰圆整(1600 元),共计叁万陆仟陆佰圆整(¥36,600
00 元)给乙方,如需乙方增加其他演出场次,根据演出活动情况给予追加经费
二、乙方责任(一)按双方确定的演出日期做好演出工作
并委派导演指导琼州学院及三亚学院的演出节目,提供灯光、音响设备及操作人员
(二)负责节目排练、演出音乐、服装、道具等制作
(三)保证演出节目的质量,圆满地完成演出任务
(四)按双方商定提供文艺节目配合甲方开展伴宴演出
三、演出活动费及付款方式(一)按双方合同,乙方演出壹场,甲方付给乙方演出活动经费人民币叁万陆仟陆佰圆整(¥36,600
(二)付款方式:演出结束后 3 天之内,甲方将演出经费叁万陆仟陆佰圆整(¥36,600
00 元)给乙方
四、 共同责任双方合同签订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负
五、违约责任 (一)双方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如一方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违约方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