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融资中介服务合同融资方:吉林龙元堂奥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金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中介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企业因新建项目需要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融资(具体金额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融资渠道,能够为甲方的融资提供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中介服务。甲方同意给乙方出具融资授权委托书。第二条 融资活动成功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中介费。无论融资款是否分期到账或一次性到账,甲方收到首笔融资款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具体贷款额度以融资计划为准)中介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中介费用=融资总额×百分之三第三条 甲方与资金方正式签定借款合同(或其他性质融资合同),视同乙方的义务已经完成,融资活动获得成功。甲方有义务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融资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作为中介人,乙方有权要求参加整个融资活动全部过程,甲方不得回避﹑阻扰﹑或拒绝;否则甲方违约,应支付 20% 违约金给乙方。甲方与资金方进行接触,乙方必须在场,甲方不得与资金方私下接触;否则甲方违约,应支付 20% 违约金给乙方。第四条 基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融资服务,甲方承诺并同意若甲方的亲属代理人、授权人未经透露之受托人或其他有亲热联系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担任法人﹑股东﹑或从事工作的公司)与乙方所提供的资金方(包括资金方关联主体或个人)签订相关借款合同,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内容如约支付乙方中介费。第五条 甲方应在获得借款的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中介费。逾期付款,每日根据中介费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甲方支付给乙方中介费而产生的税费,乙方概不承担。乙方不提供发票。如甲方坚持要发票,则自行承担占发票金额 8%的税费。第六条 本融资中介服务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投资方与融资方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为准,但不包括银行放款的时间。超出此期限时,本合同自动失效,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约定各项义务履行完毕始失效。第九条 甲方必须根据乙方融资工作的需要提供一切便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