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宜春市气象局行政调解协议书 编号 2024 年气调字第 01 号申请人: 陈佳 性别: 女 年龄: 35 岁 身 份 证 号 码 : 360983197803035914 联 系 方 式 : 18607959700 联系地址:宜阳大道永生现代宾馆 被申请人: 陈志明 性别:男 年龄: 47 岁 身份证号码: 362202496612190035 联系方式:13970556070 联系地址: 宜春市气象局 主持人: 吴加银 单位及职务: 宜春市气象局法规科科长 调解地点: 宜春市气象局行政调解室 调解见证人姓名: 邓锡荣 联系方式: 13907957709 联系地址: 宜春市气象局 主要事实(包括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2013 年 8 月 10 日,宜春市气象局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永生现代宾馆所登气象信息不是由专业气象台站提供,于是先后通知其停止转载、按期改正,但该酒店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直没有整改。宜春市气象局执法支队对其作出了警告,认定该宾馆的行为违反了《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第六款第三款 其他媒体需刊播气象预报的,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签订刊播协议。但永生现代宾馆总经理陈佳对宾馆的行为是否违法提出异议。于是,陈佳与执法支队一起来到了宜春市气象局行政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包括协议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 2013 年 8 月 10 日,永生现代宾馆停止刊播气象预报。 2. 2010 年 8 月 25 日前,永生现代宾馆与宜春市气象局补 签了刊播协议 .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时起生效。本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申请人意见:签名(捺手印)被申请人意见:签名(捺手印)主持人意见:签名(捺手印)见证人意见: 签名(捺手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宜春市机关印章) 年 月 日宜春市气象局行政调解协议书 编号 2024 年气调字第 02 号申请人: 刘龙 性别: 男 年龄: 35 岁 身份证号码: 360922197805091634 联系方式: 无 联系地址:宜春市二中附近 被申请人: 陈志明 性别:男 年龄: 47 岁 身份证号码: 362202496612190035 联系方式:13970556070 联系地址: 宜春市气象局 主持人: 吴加银 单位及职务: 宜春市气象局法规科科长 调解地点: 宜春市气象局行政调解室 调解见证人姓名: 邓锡荣 联系方式: 13907957709 联系地址: 宜春市气象局 主要事实(包括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