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西 红 柿 收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提示:种植方应事先就产品种植及收购条件、要求的合理性向农业技术指导部门咨询,并仔细分析将来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理性推断,慎重签约
种植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植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级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合计交(提)货时间 200 年 月 日至 月 日 200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1、内在质量:应符合 GB18406-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要求:无病虫害,应新奇、不腐烂并去藤
第三条 种苗提供方式为:□甲方自备;□乙方提供,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 ;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
种苗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种苗价款结算方式为: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2、□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收购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收购总金额 10%的保证金
交货时保证金抵作收购款
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 种植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
第七条 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八条 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在 设立收购点,甲方负责将产品送到收购点,送到收购点的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九条 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边验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收购的西红柿经乙方验收过磅后当场付清现金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当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