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解除劳动合同(或)买断工龄、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一次性补贴的涉税处理及例解作者:北京中税经联管理咨询中心执行总监 肖太寿博士职工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退休、内部退养、买断工龄取得一次性补贴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是当前不少企业在劳资关系中不可回避的涉税问题
职工从用工单位中获得的这四项收入主要涉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职工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退休、内部退养、买断工龄取得一次性补贴是企业的一笔支出,这笔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凡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成本、税金、费用、损失及其它相关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基于此规定,职工与企业解除用工合同、提前退休、内部退养、买断工龄从企业取得的一次性补贴,都与企业的经营有关,这笔支出是可以在企业的所得税前扣除的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 号)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 号)第二条规定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
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由此可见,假如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办理提前退休,那么企业给职工一次性补偿支出,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基于以上分析,职工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退休、内部退养、买断工龄取得一次性补贴是企业的一笔支出,这笔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