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关于请求解决 XX 县区灾民春荒期间生活救济资金的请示 朔民字[2004]14 号签发人:佘文珍 关于请求解决 XX 县区灾民春荒期间生活救济资金的 请示 广 XX 县区民政厅: 我县 2003 年连续遭受 5
25 两次特大洪涝和 7—8 月间 50 年未遇的旱灾,给我县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其中洪涝灾害受灾人口 19
5 万人次,成灾人口达 10
8 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 17549 公顷(绝收面积 2428 公顷),因灾减产粮食 1100吨,倒塌房屋 598 间,损坏房屋 2580 间,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1233 万元;7—8 月份持续的高温干旱,导致我县 15 万人口受灾,成灾人口 7
5 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 25700 公顷(绝收面积 1500 公顷),因灾造成粮食减产 17070 吨,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14200 万元
这两次的自然灾害造成我县受灾人口34
5 万人次,成灾人口达 18
3 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 43249公顷(绝收面积 3928 公顷),因灾造成粮食损失 18170 吨,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 15433 万元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全县共筹集资金 120 万元投入抗灾,安排了 350 吨救济粮,救济了因灾缺粮的灾民 6500 户19500 人,共发放临时救济款 18 万元,使 1800 户 7200 人渡过难关
由于这两次灾情比较严重,造成我县 8500 人在 2004 年春荒期生活困难
为帮助灾民生活,恢复生产,渡过青黄不接的春荒期,据统计,在此期间,我县需安排救济粮 810 吨(折款 121
5 万元);需救助因灾伤病和生活费 8250 人,救助金82
5 万元,以上两项合计 204 万元
由于我县财力十分困难,无力解决全部所需经费,恳请贵厅给予安排我县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