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论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李为民 一、我省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审判情况简介概述(一)现状近五年来,我省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一、二审及再审案件均快速增长,原因不是单一的,具体有:①民诉法的修改;②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不统一;③执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及不统一。结果: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实体判决明显不公,案件的上诉率,申诉率大幅上升。(二)审判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从 2024 年 6 月份起,我作为调研组的成员,通过对全省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大量申诉、上访、“闹访”当事人的案件的判决进行分析,并且走访了湖北省医学会、武汉市医学会、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司法厅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我们发现,我省中、基层法院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审理中存在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范畴、鉴定和法律适用三个方面的认识和适用极不统一的情况。(三)实行的相应的对策为理清困扰我省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的上述疑难问题,统一裁判标准。我们对上述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由我执笔,2024 年 3 月起草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先后于 2024 年 4 月、7 月、8 月在武汉市新洲区、荆门市、麻城市召开三次专题研讨会,征求中级人民法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另外又于 2024 年 8 月 8 日、8 月 14 日另外召开了由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省级医疗机构、我省民商法学专家、律师代表、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参加研讨会。在总结和吸纳各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报经院民事行政专业审判委员会、院全体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施行半年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我省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侵权责任法》的通过,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产生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鉴定和法律适用问题)。 二、关于审判中存在的三大疑难问题的解析(一)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界定 1、案由的确定问题 医疗机构与就诊的患者或者患者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笼统地说,就是医患纠纷,但假如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因诊疗问题殴打医生或医护人员而产生的纠纷就是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广义上的医患纠纷,而不属于司法实务界通常所说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对于医疗机构在诊疗等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活动与患者或者死亡患者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