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5 篇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企业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公司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总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㈠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原则; ㈡管人与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原则; 1 ㈢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㈥民主集中制原则;㈦依法办事原则;㈧分类分层管理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下、副厂处长以上领导干部
第五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六条公司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㈠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 2 验
㈡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对搞好企业充满信心,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