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介休鑫峪沟左则沟煤业有限公司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1.目的 井下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是煤矿极其严重的灾害,一旦发生,会中断生产,发生瓦斯超限现象甚至瓦斯爆炸事故。为了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的确保井下人员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气体危害,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矿井井下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及处理。 3.引用标准/文件 3.1《安全生产法》3.2《煤矿安全规程》 3.3《左则沟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危害程度分析 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直接导致工作面停止生产,甚至掘进巷道内发生瓦斯超限现象引起更大瓦斯灾害。 5.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当井下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公司应立即成立以下应急机构。 5.1 公司应急指挥部 5.1.1 公司成立井下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调度室 组长:孟永生(总经理)副组长:孙士彪(总工程师) 刘建明(通防副总经理)董光红(安全副总经理) 范俊杰(机电副总经理)房永奎(生产副总经理) 1 成员:张锦光(安质部长)陆成(技术部长) 陆晓辉(机电部长)李玉伟(通防部长)景陪成(基建部长)陆道忠(调度室主任)张永斌(办公室主任) 5.1.2 指挥部的职责: 1)井下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按照事故危害程序决定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所;3)批准和调整现场恢复通风方案; 4)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5)负责组织井下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5.2 抢险救灾现场指挥所(井下救援基地)职责: 井下事故现场应设立抢救指挥所,指挥所负责人根据事故性质由总指挥任命。成员有各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组成。指挥所负责人及其成员要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具体实施井下抢险救灾和人员的抢救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反馈井下救灾信息。 5.2.1 现场事故处理组(由安质部、机电队、通防部有关人员组成) 1)24 小时跟班督察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2)保证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3)及时向抢险调度室汇报现场进展情况。 5.2.2 抢险救护组(救护队、技术部、机电队、通防部等)1)协助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负责按照抢救方案,组织现场探险,紧急抢险和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