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诉讼保全担保合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担保人(乙方):深圳市鼎泰担保有限公司代表人: 鉴于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甲方向深圳市 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保全财产担保的相关手续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配备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处置权的担保财产,并按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助财产所有人履行相关法律手续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1、甲方的诉讼保全标的为: 被申请人名下的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是甲方申请财产保全的价值人民币: 100 万元整
3、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担保财产之日为止(包括以和解和调解终结的案件),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第四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用人民币: 25000 元整
( 本合同项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如管辖权争议、公告、鉴定、中止等情形延长审理期限,甲方须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纳担保费用
)若担保时间超出 6 个月,以人民币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应承担此次担保所产生的财产评估费,计人民币 1000 元整
3、甲方应预交结果反馈保证金人民币 4166 元整 ,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包括:担保财产的查封日期、查封对象的清单回执、案件开庭日期、审判日期、审理情况及解封情况)
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
保证金在乙方担保财产解封后三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该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