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地点:贵州省兴仁县签订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甲方:××××有限公司(托运方 ) 乙方:××××有限公司(承运方)甲、乙双方根据道路运输法及相关的管理条例,对甲方公司的货物(薏仁米)运输服务,确定乙方为承运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本合同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西南特产“薏仁米”及附属物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送达地点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及需要,可作临时调整运输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货物(薏仁米)是属于粮食类,应按固定包装范畴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根据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 , 确保薏仁米产品及时、安全、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规定的运输时间内,将薏仁米产品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广西、广东、福建、昆明、贵阳、成都、上海、浙江、温州、北京、山东临沂)
2、 薏仁米发出以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送货地址和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由此而增加的运输费由甲方负担
3、 在薏仁米运输业务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转状况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执行
4、 甲方采纳与乙方约定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传真等)向乙方下达标准的薏仁米运输指令
5、 甲方必须给予乙方合理的组织和调度工作
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组织车辆到甲方收购点,每推迟一天,甲方承担该收购点每天 100 元的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利安排其他车辆进行运输
6、 甲方必须提供薏仁米运输完整地调运手续凭证,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该车次滞留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 若薏米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卸货所产生的搬运费及过磅费由甲方自己承担,但乙方要出示票据
8、 在双方协议期限内,假如乙方运营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格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甲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