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货物运输安全协议甲方:乙方: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双方就本项目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二、甲方负责将货物按乙方要求装车,乙方负责封车、运输。三、乙方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四、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五、乙方在货物装车过程中,非甲方直接原因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六、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七、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八、责任期:自双方签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运输项目结束日止。九、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十、本协议经签字(捺印)后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名或捺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