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挂靠协议甲方:湖南中诚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永州翊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甲乙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由乙方出资(抵押贷款)购置的 一台清障 车辆,车牌号为湘 ,挂靠在甲方从事运输业务。合同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一、挂靠项目1.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挂靠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挂靠营运提供生产工具,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将车辆运营手续租给就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负责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者险按国家法律要求投保。 3. 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所有营运安排,有关业务预以优先安排,力求争得最大营运效益。 4. 甲方为乙方车辆安排的配货业务,甲方按由此产生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费。 二、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为乙方办理营运手续(限于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牌照、二级维护卡、货运基金、行车路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车辆行驶证的车主为甲方,而实际产权属于乙方,乙方向甲方每月上缴 元挂靠费。 三、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月的货运基金 元/月,并在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交 5000.00 元押金,用于以丰补欠。如有拖欠费用,甲方即停发牌证,停运期间各种费用照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四、 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投保金额:车险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50 万元:驾乘保险人不低于 10 万元/人,货物险不低于 10 万元;集装箱保险不低于 10 万元。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如拖保,公司有权为其垫付保费,并根据垫付额按月息 1%收取利息。 五、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 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有偿为乙方及时办理各种运输手续、提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车路单、修车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