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购房补贴借款合同贷款人: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讨论所(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讨论所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45 周岁以下)住房困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为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的住房问题、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知识创新工程的目标,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乙方为甲方工作未满十年的条件下,本补贴款暂以借款形式发放,鉴于此,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借款人的资格条件借款人应为 1998 年 12 月 31 日前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 45 周岁)的现在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属(控股)公司人员
其资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门和所人教处共同确认
第二条:借款人的购房补贴标准根据《方案》的规定,借款人的购房补贴面积为 平方米,全额/差额补贴金额为 元人民币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借款的用途本借款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一次性达标补贴款,需专款专用,乙方只能用于购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现金兑付
第四条:借款的程序乙方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填写购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和甲方人事处认定资格后,与甲方签定本借款合同,凭上述材料到甲方财务处领取购房补贴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给付
第五条: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证为甲方工作满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六条:乙方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乙方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购房补贴借款的所有权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创新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准,创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员,三年工龄折抵创新后一年工龄(具体计算方法见《方案》)
第七条:经计算,乙方尚须还款 元人民币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八条: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的处理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实际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十年,则不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