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 约 须 知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而制订,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纳,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
实际经营场所应与证、照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因旅游者自身提供的材料不准确,造成无法完成旅游活动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根据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进行更改
因变更合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讲文明
五、合同双方因故不能成行造成违约时,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不能低于三天)
对于违约方,参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据实承担
六、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中,应将《旅游行程单》作为旅游合同附件,该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同时,合同中不得使用“准几星”、“相当于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