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贵阳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住所地: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红线范围: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须参照贵阳市行业行政及主管部门颁布的《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贵阳市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市物协字[2024]第 05号”),按双方约定的相关等级标准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倾倒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四)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配套设施(会所、游泳池、商业网点等商业性设施,以及儿童游乐设施、健身设施、球场等非营利性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规划红线与市政及相邻界定设施的外联及处理;(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六)车辆停放管理;(七)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九)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一)物业服务前期介入的相关工作;(二)业主室内装饰装修服务管理 ;(三)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