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媒体资源置换协议甲方:济源市天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媒体资源置换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一、合作模式:1、 甲方以甲方自有媒体资源与乙方的媒体资源进行广告置换,即甲方(含甲方的客户)在乙方媒体上发布广告,甲方收费;乙方(含乙方的客户)在甲方的媒体上发布广告,乙方收费;甲乙双方每月清算一次,结算以媒体资源行使进行结算
2、 甲乙双方参加置换媒体必须严格统一价格及结算价格,每财年末进行一次结算,任何一方在对方媒体上发布广告总金额超出置换资源 100%以上的,则超出部分以现金形式进行结算,结算按本协议约定现金结算比例执行
3、 甲方在乙方媒体上发布广告的,通过甲方签字确认发布单和客户持甲方发行并盖章的有效广告券为准;乙方在甲方媒体上发布广告的,通过乙方签字确认发布单和乙方盖章的有效凭证为准
4、 双方必须保证对客户的刊例价为行业内的最低价,并承诺买贵双倍补差;任何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对方的有效广告证券,遭到投诉的则需要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媒体资源:全市社区 LED 网络电视,协议价按对外套餐报价 95 折优惠;雅士达酒店大屏幕,市场价每小时 700 元,协议价 450 元/小时;长途汽车站售票大厅屏幕,协议价按对外套餐报价 95 折优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化城演出门票,协议价按票面价值享受 85 折优惠;超出置换金额部分现金结算比例为 6 折
四、乙方媒体资源:五、相关约定1、 协议期内,在未到结算财年,单任何乙方在对方媒体上置换广告超额率超出 100%以后,双方必须按协议进行现金结算
2、 每月清算日期为 5 日(结算上月置换费用),以双方签字盖章结算单为准,延期为列入结算的,则不再列入下月清算范围
六、协议期内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