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森泰阳光生活超市商品购销合同部门: 部组: 供应商编号: 甲方:森泰阳光生活超市 乙方: 为加强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销售乙方商品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经销期限1. 本合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合约期满,假如乙方续约,须于合约期满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签合约
3. 乙方因特别原因需提前终止合约,须于 60 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第二条 经销商品及人员管理1. 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应使用合法的商品名称、商标、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的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独家代理权等合法权益
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市场最优惠的供货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货源及适销的商品,包括从正当渠道进销或授权代理的商品
3. 首次谈判及新品入店,乙方应无偿向甲方提供所销售商品的样品、说明书、技术指示书、手册及其他广告工具、相关资料,以促进其商品在超市的销售
4. 乙方的商品在其他超市、商店、连锁店有折扣特卖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使甲方经销的其商品至少享有同等的优惠待遇
5. 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经顾客使用后,如有不良反应或使顾客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按进货额的 3 倍补偿甲方,补偿额不得低于 2000 元;因此导致甲方被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查处等商誉损失,对甲方的补偿额不得低于 5000元
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两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
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三次,甲方停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6. 供应商提供导购 名,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进店前须向甲方办理健康证、工牌、工服并在人事部门备案,上下班时间、服务法律规范、工作纪律须根据甲方的统一要求进行,并严格接受甲方的管理,发生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