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车库买卖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鉴于:甲方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现甲方自愿将其所购买的车库(位于 )卖于乙方
一、甲方将阳光新城 B 栋单元室车库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甲方确保本协议客观真实,并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楚,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车库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17000 元(大写)
四、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后 日内支付价款,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
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自乙方支付价款后,乙方对本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六、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库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楼上房产(B5 栋 2 单元 302 室)的买卖协议、以及甲方买房时的交款单及与 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因车库不能办理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须按转让价款双倍赔偿
甲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 将以上车库的产权办到乙方名下以及在 公司对本车库的交款人更名 ,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九、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