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甲方: 地址:电话: 传真: 邮编: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业务进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自购拖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 车辆产权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粤 B86392、粤 BF876 挂, 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二、 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_ _年_ _月_ _日至_ _年_ _月_ _日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购买社保 ,公司可代为购买费用从乙方处扣除。三、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 月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四、车辆保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1 必须购买的保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车上货物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30 万)、车上人员座位险(司机乘客每座保额不低于 10 万)乙方必须购买,假如是分期付款的车辆,在车辆贷款还未还清之前还必须购买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投保金额按保险规定的方法折旧),保单原件应保存放在甲方。4.2 乙方除购买以上保险外还必须为车上驾驶员另外购买个人人身意外损害综合保险(保额不低于 20 万/人)。 4.3 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不出据年检手续及停止为乙方购买养路费或终止本合同。 五、 乙方自理费用 1、 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2、 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 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